问答详情

一个九级和十级残疾损失了多少劳动力

综合法律 2019-11-15 12: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部分劳动能力丧失的赔偿规定如下:  丧失劳动能力的损害赔偿范围,各国立法一般规定三项:  一是丧失或减少劳动能力的损失;  二是增加生活上需要的费用;  三是精神慰抚金。  德国法除规定上述内容之外,还在第845条规定了对失去劳务的赔偿权,它与劳动能力丧失的赔偿不完全一致。  在我国,对劳动能力丧失的赔偿,只能按照现行立法及司法解释确定范围,通常认为包括:一是受害人的生活补助费;二是受害人支出残疾用具费;三是残废者致残前扶养的间接受害人的抚养费。对于致残的伤害治疗所需的医疗费、误工工资、护理费等费用以及特殊治疗的医疗费,都可以按照侵害健康权的常规赔偿原则去确定。本书着重讨论生活补助费的赔偿,对于残废用具费、间接受害人的扶养费,只作简单的探讨。  
    (一)生活补助费赔偿  关于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的赔偿,民法通则第119条只规定了一个原则,没有规定计算的办法。最高人民法院贯彻民法通则的司法解释第146条简要地规定为:“赔偿的生活补助费,一般应补足到不低于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的标准。”可以参照的另一个依据,是国务院颁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7条第
    (5)项,即:“残废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各地在适用民法通则的上友谊赛规定和司法解释的时候,有不同的作法,如:  
    (1)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掌握的标准是:一般应补足到不低于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的标准。残废者有工资收入的,生活补助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但工资收入超过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的3倍的,按3倍计算。残废者无工资收入或者工资收入低于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的。其生活补助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的标准计算。这种办法坚持了司法解释的原则,但在具体计算上,是以工资减少计算数额的,只有在残废者无工资收入或低于当地基本生活费标准时,才按其基本生活费计算。就目前来说,这是一个最利于受害人的办法,是所得丧失说的一个折衷办法。  
    (2)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掌握的标准的是:赔偿残废受害人的生活补助费,一般不应低于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的标准给付。凡残废后尚能劳动,每月均有固定收入或实际上已享受“劳保”待遇,以及每月收入虽为固定,但月收入不低于当地生活费标准的,不再判付生活补助费。这种掌握的标准,是最严苛的,是严格地按照生活来源丧失原则确定的方法,对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是十分不利的。这种办法,有很多地方予以采用。  
    (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采取第2种办法确定生活补助费的范围,但将“居民基本生活费”改为“居民平均生活费”。有的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基本采取第2种办法,但对于有部分劳动收入的不再判给生活补助费,因伤残减少收入的,可适当给予一次性补偿。这种对第二种办法采取适当改进的办法,显然使受害人谋求赔偿的地位得到了一点改善。
  • 九级伤残赔偿金的计算: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九级伤残赔偿金为赔偿基数的2倍
  • 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其等级划分依据是:
    1、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 Ⅲ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 明显职业受限; d. 社会交往困难。
    4、Ⅳ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 职业种类受限; d.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Ⅴ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 b. 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 社会交往贫乏。
    6、Ⅵ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降低; c. 不能胜任原工作; d. 社会交往狭窄。
    7、Ⅶ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 不能从事复杂工作; d. 社会交往能力降低。
    8、Ⅷ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远距离活动受限; c. 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 d. 社会交往受约束。
    9、Ⅸ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0、Ⅹ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驻马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一个九级和十级残疾损失了多少劳动力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