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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在农村盖房子,可以自己盖房子租贷款吗?

银行 2019-11-15 15: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农村建房贷款是用于县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用于建造房屋而发放的贷款。   农村自建房贷款对象及条件:   年处18-60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居民。借款人住所或生产经营场所应在联社的服务辖区之内。   申请农村建房贷款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借款人申请贷款建造的房屋,需经地方村镇建设部门批准,符合地方发展规划。   
    (二)、借款人需提供村镇建设部门批准文件或证明材料。   
    (三)、借款人要有不低于规定的自有资金比例,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且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借款人能提供具有足够代偿能力的个人或单位作为贷款保证,或能以有效资产作抵(质)押。   
    (四)借款人应在贷款信用社(部)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申请农村建房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一)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居民户籍证明及借款人的结(离)婚证明。   
    (二)建房贷款的用途证明材料。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抵(质)押物产权等有效证明材料等。   
    (四)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资料。   农村自建房贷款额度:   农村建房贷款的额度应根据自有经营情况、收入水平、信用程度等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建房资金总额的50%。   农村自建房贷款期限:   农村建房贷款的期限应当根据借款人的自身经营情况、收入来源等合理确定,原则上控制在五年以内。央行贷款基准利率作为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指导利率,信用社有权根据借款人情况对贷款利率进行上浮或下调。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
    0.9倍,最大上浮系数为贷款基准利率的
    2.3倍。
  • 提取农村建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租房自住房;
    (4)离休、退休;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6)出境定居;
    (7)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014成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8)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9)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
    (11)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
    (12)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 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建房涉及的情况多种多样,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购买自建房有哪些法律风险?
    一、房产可能是违法建筑
    村民建造农民房应当办理相应的证书,常见的是“两证一书”,即建房土地使用证、建筑许可证和居民兴建住宅用地批准通知书。现在关外买卖的农民房,有些是村民私下抢建的,根本没有合法建造的手续。
    在实践中,还有村民和合作方使用早已过期的证书、或者是超过证书规定面积私下加建的,这些都属于违法建筑。如果是违法建筑,这种风险非常大,可能被政府强制拆除,将来拆迁,政府也可能不给予补偿。如果该房屋能够办理房产证书(绿本),表明政府对产权人的权利是认可的,一般不会是违法建筑。
    二、农民房无法过户,不能将房产证办至买房人的名下
    即使买房人签了购房合同付完房款,并且实际搬迁进去一直居住,但按照目前国土局的作法,这种房产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农民房买卖的现象在深圳特别是关外还比较多,只要原先的买房人没有异议,买房人也可以一直居住下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由于农民房没法过户,因此,即使买房一直在居住,但这个房产其实一直是原建房人的房产。
    三、房产买卖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理由是农民房转让必然导致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而宅基地使用权交易是法律所禁止的。关于农民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这个在理论上还有不同看法,有认为有效的,也有认为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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