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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和劳动力伤害的区别很大吗

劳动纠纷 2019-11-30 13: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职工构成工伤一级伤残的,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工伤一级赔偿标准如下:
    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
    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
    原工资指的是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前提:住院;根据当地标准确定。
    交通费和食宿费:前提:在筹地区以外就医,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及票据确定。
    生活护理费:前提: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生活自理障碍等级。
    辅助器具费:前提: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安装。
    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7个月本人工资。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90%。支付至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
    若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的,其中符合标准的医疗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不符合标准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 1、一次性伤残补助六级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六级伤残的为42个月。
    3、停工留薪期工资,
    4、其他各项,建议数额较大,联系律师来给你具体计算为妥。
  • 劳动能力是人进行生产活动的能力,包括体 力和脑力两个方面,是体力和脑力的总和; 是劳动者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劳动权利和 履行劳动义务的能力,即法律上所指的劳动 行为能力。劳动行为能力丧失者意味着其不 再具有劳动的能力。
    在法医学实践中常需要 对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及伤害案件中的受伤 者、患有精神障碍者进行劳动能力的评定。 我国目前已有较为完善的各类评定标准,例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 准、《职工非因工伤致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 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道路交通事故 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等,其中均有关于 智力和精神伤残所致劳动能力丧失的标准。
    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的鉴定是根据其完成公益 性劳动的可能性来进行评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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