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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退货他不退货怎么办! 他说没有质量问题而不退货

消费者维权 2019-11-17 18: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将自3月15日起施行,对于经营者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的行为,由工商部门依照《消法》第56条予以处罚。
    《处罚办法》对经营者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的情形进行了细化,经营者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并超过15日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一是经有关行政部门依法认定为不合格商品,自消费者提出退货要求之日起未退货的;二是自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期满之日起或者不符合品质要求的自消费者提出要求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修理、重作、更换、煺货、补足商品数量、煺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义务的。
  • 关于想退货怎么办的问题,解答如下:
    1、四类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定制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
    2、三类性质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
    一、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
    二、一经激活或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
    三、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3、“商品完好”标准: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
    4、退货运费谁承担:商品退回所产生的运费依法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消费者参加满足一定条件免运费活动,但退货后已不能达到免运费活动要求的,网络商品销售者在退款时可扣除运费。
  • 如果你事先知道你买的手机只是和你看上的手机外形一样而配置不一样,店家是不构成欺诈的,购买手机的票据如有须知载明退、换、维修可依次主张。另,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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