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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妻子没有登记,我可以分割财产吗?

离婚 2019-11-19 12: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通过自主协商的方式对其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则依照夫妻离婚财产分配原则:
    (一) 夫妻之间对财产的协议优先;
    (二) 男女平等;
    (三)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四) 照顾无过错方;
    (五) 照顾付出较多方。
  •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1993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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