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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有借款人签字盖章,两个公证签字盖章有效吗?

债权债务 2019-11-30 08: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款合同不是必须要去公证的。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而且在法律中,没有规定借款合同必须要公证,是否公证都不会对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产生影响。  所以,签订借款合同后,是否进行公证,是要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己来决定的。
  • 在存在有效欠条时,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来进行债务追讨:我国法律保护民间合法借贷关系,对于欠债人不按约定偿还的,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民法通则 》第九十条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 1、借条属于合同的一种,属于民事行为。法律没有规定这种民事行为需要公证人。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自愿签订的,就有效。
    2、如果说是被胁迫的、欺骗所写借条,可以申请法院确认无效。
    3、债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款到期之后,一般需要再经过两年时间,如果对方不主张债权,就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不会再支持。如果被证明期间有要求还款的话,以最后追问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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