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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出生证明和母亲的姓氏需要什么证明才能进入父亲的户籍

离婚 2019-11-22 10: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细节提醒:
    *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定要认真仔细,因为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更改。
    *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
    《出生证》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特别提示: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之前,先要起好宝宝的名字。
  • 给孩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证件大致如下:
    1、出院结算单在医院办理,医院签发的《首次签发登机表》
    2、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
    3、准生证
    4、孩子的名字要起好
    5、到当地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办理即可
    6、如果超过1年不办理,需要进行亲子鉴定
  • 关于领养孩子入户登记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满足领养条件的市民需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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