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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申请离婚大半年是否全自动离异

离婚 2019-11-17 12: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以重婚申请离婚赔偿的赔偿范围:
    (1)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2)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依以下因素确定:
    ①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③侵害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④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⑤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⑥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实践中通常跟据过错方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害程度,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综合判断。
    (3)物质损失以实际损失额为限。
  • 只要夫妻双方正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就不存在自动离婚的问题,必须履行一定的法定程序才可以解除婚约关系,否则,双方再结婚可能涉嫌触犯重婚罪。关于离婚,为你提供如下意见:
    第一,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话,只能诉讼离婚,一方可以感情不和,起诉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按照法律规定,如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实质破裂,比如连续分居两年、重婚、家暴或则一方有严重生理缺陷不能进行性生活等,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法院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如果没有法定情形,法院原则上第一次不会判决离婚,需要等判决生效后半年再次起诉,如果坚决要求离婚,那么法院就会判决离婚了。
  • 没有经过登记的婚姻(94年以后的同居),不被法律承认和保护,所以双方当事人也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之间没有婚姻法所规定的夫妻忠诚义务等法律义务。
    如分手,双方直接分开即可。
    当然,如果对同居期间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可以另外以同居期间析产纠纷或者抚养权纠纷起诉至法院,单纯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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