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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家庭意外保险,服药自杀赔付吗

保险纠纷 2019-11-24 09: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自杀不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自杀属于人身保险合同中的除外责任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66条的规定: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被保险人自杀的,除本条第二款规定外,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对投保人已支付的保险费,保险人应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满二年后,如果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
    意思就是说,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公司原则上不赔付保险金。
  • 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标准: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还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 关键是要看你买的保额及险种。有没有意外医疗险及住院费用补偿险和住院定额(津贴)险?这三个险都可以申请理赔。如果意外造成残疾,还可以申请意外伤残险的理赔。
    意外医疗险是在因意外伤害产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范围内赔偿的。
    因意外,就是说以前的病痛这次一起治疗的话是不赔的。合理的,就是说过度治疗的费用及非社保用药的费用是不赔的。
    在这个范围内,还要看保险里的特别约定。这在合同上有注明的。
    有的是赔百分百,有的只赔百分之八十,有的是一百元起赔,有的是一百元以上部分赔百分之八十,等等。
    这个理赔金额不能大于意外医疗险的保额
    如果你还买了住院医疗保险,那么也可以赔,同样的是有约定有限额的。
    你可以同时申请。
    如果有伤残也买了伤残险,就要等意外发生一百八十天后做伤残鉴定,再申请理赔。
    你要提交所有的病历、检查结果、化验结果、出院小结、用药清单、正规的发票(要有税局的印花在发票正中第一行下面),还要提交理赔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存折复印件(理赔款会打到那里面)、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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