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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和别人有孩子这样算不算重婚呀

离婚 2019-12-01 05: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种情况。
    法律上的重婚指前婚尚未解除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事实上的重婚指前婚尚未解除又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的。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定罪处罚。
  • 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就是重婚,重婚是刑法规定的罪名,要承担刑事责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涉嫌重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在第二种情况下当事人必须是“明知”,否则不构成此罪。

  • 1、如果男方并未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伪造身份信息骗取婚外异性及婚姻登记机关信任再次结婚登记,或者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则不构成重婚罪,否则则构成,对于构成重婚罪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但是,有可能检察机关不提起公诉,对于此种情形,女方可以依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条的规定,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男方重婚罪的责任。无论男方是重婚罪还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只要女方为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诉讼之中主张损害赔偿。如果女方可以证明,婚外异性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配偶,且那方明知该事实,仍然与其结婚或同居,可以控告男方的破坏军婚罪,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2、婚姻法3条、32条、46条所称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长期的、稳定的共同居住。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58条、259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32条、46条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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