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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双黄线掉头,对面车道上的摩托车超速行驶,撞上了我汽车的后保险杠。我如何划分责任?

保险纠纷 2019-11-20 13: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可以认定工伤
    单位不主动认定,本人可以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
    和单位就工伤、费用有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1、通常情况下,发生车祸交通事故的,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上班期间被车撞了,但是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给我缴纳保险。
    1.可以同时走交通事故赔偿流程和工伤赔偿流程
    但是 2,。实际损失(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只能获得一份赔偿,补助金可以双方领取(伤残补助金),且用人单位应该继续发放工资
    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社保可以主张最多11个月双倍工资+补缴社保
    附相关法条:《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工伤只能向用人单位申请,用人单位不同意的 应当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建议:你聘请律师或请求司法援助(向社区或司法局),提起劳动仲裁,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缴社保+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最多12个月)+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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