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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O09年12月3日下午,在九星市场内没有红绿灯道路上,我骑电瓶车由南向北直行,遇乙方驾小轿车由东向西直行,发生碰撞,造成我受伤,两车损坏事故,处理民警判我违反路口让行规定我全责,我直行道路有中心虚线,而对方是施工窄路,而且我们交接囗有直角挡视线围墙,我的电瓶车前轮与?方轿车前左角碰撞,我被撞翻,电瓶车180度调头,这种情况下我该负全责吗?另外事故发生后我被直接送医院,民警在现场直接定的责任,合理吗?谁帮我解释一下,谢谢!

综合法律 2018-08-22 00: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先报警处理,责任的认定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责任认定书为准,如果认为交警部门出具的认定书有异议可在三日内提出复核。
  • 您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在保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承担,协商不成的,可委托律师根据责任认定书向对方及保险公司起诉索赔。
  • 交通事故采取诉讼争取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住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鉴定费等。保险公司依法应当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事故双方根据各自的责任分别承担赔偿。
    另在执行方面由律师指导更能够保障权益顺利的实现,巧用保全策略,才是一个成熟的诉讼部署,基于交通事故这类案件的特殊性,我们对于家庭困难,经济拮据的当事人,可以给予特殊的帮助。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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