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父亲的钱现在转到我名下,属于我的个人财产吗?

离婚 2019-12-01 15: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重婚过程中还进行了财产转移的行为,则另一方有权请求法院要求重婚方支付一定的离婚损害赔偿的同时,撤销该财产转移行为,同时支付其一定的离婚损害赔偿。如果该方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则重婚的一方即使存在重婚的行为,也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拒绝支付相应的离婚损害赔偿,但是无论如何,其财产转移行为都是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 婚后,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取得房产,该住房属于这一方所有,离异的话,住房产权不参与共有财产分割。 这一条对另一方不公平!合理解释是,没错,住房产权在事先有书面约定前提,才属于这一方婚后个人财产。
    没有约定,住房产权还是婚后共有,一方是婚前财产购买,那个属于债权关系,和产权无关!另外,就算该住房产权属于这一方个人(有约定前提)但是,该住房婚后产生的收益,增值部分,应该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一家一半。
  • “在离婚协议书当中,写有一切财产归女方所有,一切财产都包括什么”:
    (1)如果没有明确列举的话,一般会推定为指导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即:在结婚后夫妻双方取得的所有财产(而且是没有约定过夫妻财产归属的特殊约定时,如果有约定,应以约定的归属处理)。
    (2)但是,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在这个约定的范围之内,仍然应归男方所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衢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