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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爸爸的房子,已买卖的名义过户给我们,XX通怎样写,才没有权利要回房子,和买卖纠纷呢

房产纠纷 2019-11-19 18: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土地买卖没有过户,当事人就不能从法理上拥有该土地,容易引起民事纠纷,因此当事人要尽快办理过户手续。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埋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
  • 定金纠纷是房产纠纷中的一个很常见的种类,合同签订时定金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约定才有法律效力。定金的约定要全面,特别是对定金退回的适用情况进行明确的说明。合同法中适用定金罚则,如果购房者不履行债务,没有权利要求售房者返还定金。
    售房者如果不履行债务,需要向购房者返还双倍定金。
  •   买卖合同中经常出现因为对业务不熟悉或者谈判经验不足而在合同内容中出现漏洞,常见漏洞有:  1,质量约定不明确  2,履行地点不明确  3,付款期限不明确  4,违约责任不明确  5,付款方式不明确  6,履行方式不明确  7,计量方法不明确  8,检验标准不明确上面的漏洞出现多因为合同主文内容缺少或者约定不明,使用文字双方有争议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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