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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在2008年1月获得社会保障,并在4月19日停止领取失业救济金达22个月。我于2008年2月获得社会保障,并于5月19日停止领取失业救济金达15个月。情况如何?

劳动纠纷 2019-11-25 18: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法律规定了,不论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则就应当能够由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相关的社保。但是如果劳动者同用人单位协商后用人单位仍然不缴纳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护自己合法权利,单位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可以由劳动者依法起诉。
  • 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
    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
    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
    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 个人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不缴纳养老保险。
      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失业后,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中断缴费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和缴费指数。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从中断缴费至达到退休年龄期间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月份(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除外),在计算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时,按零计算缴费指数。
      个人账户累计额的多少都会涉及到退休后养老保险待遇的计发,而缴费基数的高低、缴费时间的长短又直接影响到职工个人账户的多少,继而影响到退休待遇的高低。
      具有城镇户籍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城镇个人养老保险,不参保的人员在核算养老金时,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不参与工资指数的计算,也不参与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
      按月领取失业金的人员可以申请医疗保险待遇,由失业保险基金为其缴纳医保费,个人不缴费,领取失业金期间缴纳的医保费年限计入本人的医保缴费年限。
      单亲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可以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您是否符合条件需要到街道做认定。
    正在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人眼,自进行就业登记享受社保补贴当月起,停止发放失业金,其应领未领的期限予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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