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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拆迁能否享受住房和货币安置?

拆迁补偿 2019-11-29 11: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程序是:拆迁计划管理、拆迁许可审批、拆迁补偿安置;必要时还应当依法进行行政裁决或者强制拆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应当严格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前一程序未进行或者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不得进入后一程序。

  • 1、有没有补偿安置方案,看看上面怎么规定的;

    2、按照征收拆迁政策,必须满足两个保障,保障生活水平不下降,保障居民生活有保证。显然这个补偿是不合理不合法的;

    3、补偿安置方案必须有公告,看是否合法。一般除了按户口之外,还需要参照房屋面积来算。并且,应该是一口人算一个名额,他们实行的这种算法肯定是不行的;

    4、不轻易签订协议,一旦签订协议,即视为认可,不能再反悔;

    5、征收拆迁,有两种安置方式,货币或产权置换。但是必须由被征收人自己选择,不能由政府来确定选择哪一种。否则就是违法
  • 拆迁安置房属于征地拆迁中的安置房,其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不能随便买卖。一般根据各地出台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办法,对拆迁住宅房,多采用统一安置、统一复建、自拆自建等形式,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试行货币安置方式。
    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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