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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了4个月的社会保险,现在做流产手术,有生育保险吗

保险纠纷 2019-11-20 10: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只要劳动合同内容合法,双方签字确认,没交社保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
  • 生育保险报销的流程

    生育保险(maternity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生育保险报销手续流程:


    一、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1、申请人提供资料:

    a、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b、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c、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d、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e、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f、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


    (1)手术证明


    (2)费用凭据


    二、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


    三、

    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 关于商业保险生育保险可以报销生育费用,一般主要是专门的母婴保险或者商业医疗保险。通常情况下,报销生育费用最好的是社保中的生育险。   对于商业生育保险报销条件一般是生育者生育期间的住院费、手术费、接生费以及医药费。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主要承担了生育者生产期间的一大部分花费,也大大减轻了生育者的负担。   另外生育保险报销材料主要包括本人身份证、计划生育在、婴儿出生证以及一些其他材料,所以我们来了解清楚当地生育保险报销的具体过程,备好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并且对于生育保险报销主要包括基本医疗费以及药费,其中基本医疗费包括检查费、手术费、接生费以及住院费。生育保险报销一般是由生育保险基金处按照一定标准比例来支付,超出的部分则由用人单位支付。
    在这女性职工生育出院后,由于生育而引起的疾病也可向生育保险基金处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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