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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欠多久可收滞纳金,收费比例是多少

保险纠纷 2019-11-21 21: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个人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是怎样的呢?  
    (一)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8%(目前为8%);  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  原先的老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帐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帐问题。  
    (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例如:2003年4月份河北省公布的2002年度省社平工资为每月747元,因此缴费基数可以在747—2241元之间自主选择。全年缴费金额最少为:747×18%×12=
    1613.5元,最多为:2241×18%×12=
    4840.6元。  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其中:缴费比例分作以企业参保和以个体劳动者参保两类:
    (一)各类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缴费,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7%缴费(2003年为7%,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到8%)。职工应缴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
    (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按缴费基数的18%缴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核定缴费基数则以本省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简称省社平工资)为基准。
    (一)企业职工凡工资收入低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高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收入核定缴费基数,但是最高不得高于省社平工资的300%。
    (二)个体劳动者可以在省社平工资以上至300%的范围内,自主确定缴费基数。  个人养老保险在缴费方面可根据上述缴费比例进行计算,如有疑问,可根据您的情况可以到市社保部门了解具体情况。
  • 养老保险滞纳金计算公式:  
    1、职工未实现就业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原则上不再补缴,若您强列要求补缴,要加收滞纳金。本金的计算公式为:  月缴费额=月缴费公资×当期缴费比例;  
    2、滞纳金的计算公式为(以2003年1月至7月为例,每月按30天);  1月:月缴费额×2‰×30(天)×7个月=1月份滞纳金;  2月:月缴费额×2‰×30(天)×6个月=2月份滞纳金;  ........... 7月:月缴费额×2‰×30(天)×1个月=7月份滞纳金;  加收滞纳金总金额=1月份缴费额+2月份......7月份滞纳金;  此外,按照相关规定,长时间未缴纳保险费,超过6个月后就会产生滞纳金。保险费滞纳金的计算方法是:应缴费总额×欠费天数×2‰。滞纳金封顶的金额是本金的40﹪,最高不能超过8000元,超过了也按照800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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