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父亲今年64岁,在去年10月15日下午骑电瓶车过马路时与迎面而来的一辆厢式货车左前部相撞,造成我父亲受伤、电瓶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后对方承担了所有的医药费用,现在我父亲经过手术治疗后只能走走,估计在一年之内不能干活,以后也无法干重活,交警队判定这事故双方承担同等责任,之前我父亲在厂里上班又在外面干点零活,我想咨询下律师,在这起交通事故中对于赔偿金,我父亲能得到多少(营养费、医院陪护费、电瓶车、医院伙食费、以后无法干活的补偿等)

交通事故 2018-08-22 09: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责任方应当承担相应的医疗费、治疗费等赔偿费用。
  • 责任的认定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责任认定书为准。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以下16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其他财产损失费。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石家庄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