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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商标网上查了商标。 几年前印刷了拒绝通知,状态显示正在等待实质审查。 你能申请那个商标被驳回还是审查中的相似商标吗

2019-11-27 13: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是指依照协定或议定书向国际局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并应至少指定一个缔约方,但不得指定中国。
    2、以商标注册或者已初步审定为基础申请国际注册的,可以指定任一协定和议定书缔约方。
    3、以国内受理的商标申请为基础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只能指定纯议定书缔约方。
    4、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必须与国内商标注册人名称一致。
    5、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图样必须与国内申请注册的商标图样完全相同,规格为2×2cm--8×8cm之间。如商标为彩色的,应用文字指出商标的颜色及其组合。
    6、申请书中填报的商品或服务不得超过国内申请注册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并应按《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的类别顺序排列。
    7、一份国际注册申请书可以包括多个类别,但超过三个类别的,需缴纳附加注册费。
    8、商标或其一部分由非拉丁字母、非阿拉伯数字或非罗马数字构成的,应注明其音译,音译应符合申请书所用语言的发音规则,并注明相应的译文。
    9、申请人在指定至少一个纯议定书缔约方时,可以选择法语或英语作为今后的收文语言,否则只能用法语。
  • 商标所有人就自己使用的商标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时,商标局首先进行的是形式审查。商标注册形式审查的内容包括以下这下方面:  
    1、申请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注册商标的主体资格和申请人申请商标所指定保护的商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外国申请人是否委托了我国指定的商标代理组织。国内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其委托书是否符合要求。  
    3、申请书填写是否符合规定。包括申请人的名义与印章、营业执照是否一致;申请人的地址是否准确;申请人指定的商品或服务填写是否规范、具体,分类是否准确。  
    4、商标及商标图样的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5、应交送的证明文件是否完备,规费是否缴纳。  
    6、审查一份申请是否只申报了一个商标。  
    7、审查商标的申请日期,编定申请号,《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的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通过审查认为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编定申请号,发给《受理通知书》。
  • 认定商标相同和近似的原则为:


    (一)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判断商标侵权中的近似不限于商标整体的近似,还包括主要部分的近似。


    (二)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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