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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城镇户口,现在农村老宅基地是否可以过户到我的名下

房产纠纷 2019-11-22 09: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只要能够确认该房产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就可以进行分割,与当事人的户籍没有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可以平均分割: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农村土地归集体(国家)所有,农村的宅基地不是商品土地。农村居民户口转为城镇居民户口后,不但是主动放弃了土地(含田、土、山林、水面)的承包权,也放弃了宅基地的占有权。
    若是农村居民,在拆迁时征收时,农民的宅基地可以获得征收补偿;而转为城镇居民户口后,原来房屋的宅基地,个人只有使用权了,土地归村集体所有,在征收时,只赔偿房屋的基本拆迁费,宅基地的征收补偿费,归村组集体所有。
  • 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不能被继承。
      《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根据以上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由村民按户所有,宅基地的面积受到严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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