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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先生,你好,我想找你商量,我今年53岁,我儿子结婚有孩子,女儿还没结婚,2013年我开家,我儿子送10万人回家,两年后又送回他,我丈夫出轨了,现在想离婚,我儿子能参加财产分配吗? 我的女儿会吗?

离婚 2019-11-24 16: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刑法追究体制仍然承认事实婚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中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你丈夫和她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涉嫌重婚罪。你可以要求离婚,如果他不同意你可以提起诉讼,因为他重婚你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在分割财产时可以要求他不分或少分。
  • 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所需的资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财产分割协议应具备以下内容:①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②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③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④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⑤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⑥其他。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愿,夫妻双方可以对共同财产的分割自由协商处理。自由协商的前提,应使双方处于无任何外来压力的情况下做出。自愿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表现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是一方多分,另一方少分,甚至是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由一方享有。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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