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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会保险一年支付多少,如何支付

保险纠纷 2019-11-28 10: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当事人实现就业后,在用人单位参保社保或者属于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的:
    (1)当事人参保时,应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等证件及资料;
    (2)由用人单位的相关人员(如人力资源部门等)申报参保后,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去当地的社保部门领取社保卡即可。
    2、当事人属于个体工商户的,可以在营业场所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参保基本养老保险手续参照如下办理:
    (1)参保时,应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
    (2)去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参保,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参保手续,再凭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去当地的地点银行的任一营业网点领取社保卡即可。
    3、缴费比例及方式:
    (1)在用人单位参保的: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比例为8%;医疗保险个人缴纳2%;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1%;该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应发工资中扣缴;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
    (2)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等以个人名义参保的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基数的20%;医疗保险各个地区的比例不一,通常在基数的10%左右,每月从社保卡中由定点银行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 根据交纳社会保险统筹地区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除以12个月得的钱数,一般情况是:8%是单位每月为职工交的医疗保险,个人交纳2%,由单位代扣。
    (2)社会保险统筹地区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除以12个月得的钱数,对于医疗保险,如果劳动者没有工作单位,个人每月交纳10%
  •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五种。想享受不同的津贴补助需要满足不同的缴纳期限,具体内容如下:
    要是想享受养老的话,社保需要缴纳够15年;
    要是想享受退休医疗的话,社保卡要积累交满10年(只要参保人买满10年后,退休后就不用继续交医疗保险的了,可以直接免费享受);
    要是想享受生育保险津贴的话,需要参保人交满一年的生育保险,并且参保人在生育的时候要处在参保状态下,这样就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的了(广州现在的生育津贴一般在10000左);
    要是想享受失业金的话,社保卡需要交满一年,才可以领一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不能享受超过24个月的失业金(前提是参保人不是自愿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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