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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请问我在工厂里操作机器不小心失误被机器伤到了手指,工厂说违章操作不给我报工伤,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11-28 15: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
      
    (二)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2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0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8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6个月
  • 申请工伤并认定之后,在申请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然后申请公司赔偿。申请工伤赔偿的时候,直接到劳动局找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公司赔偿,这里要写一份仲裁申请书,里面就可以将你主张公司应该支付的所有赔偿项目一一列举,在委员会的现场协调下解决。
    如果现场协调不服,双方都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伤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最后由法院通知伤者怎么到法院领取赔偿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工伤认定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1、如果能够被认定为工伤可以要求相应的工伤赔偿内容。
    2、工伤赔偿的内容有:工伤赔偿内容有: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3、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分别按规定赔偿不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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