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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别人的摩托车被扣押了,车主能把它拿回来吗?

交通事故 2019-12-01 14: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交警将事故车辆暂扣,按照相关法规,这是为了“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而不是为了将肇事车辆作为抵押品,才将车辆暂扣。
    这一点,你可以巧妙的告诉主办警官。另外,在相关的法律条款中,还对“对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公安机关应当在十五日内作出处理决定。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退还当事人”的相应的规定。
    所以,你也不要想在交通事故中发生了伤人事故后,就能马上得到解决,而应该采用不急不燥的心态来处理和应对事故的处理流程,你现在急于求成的心情实为大忌讳哈。
  • 交警扣车期限
    如果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的,交警会在现场调查结束后三日内委托鉴定机构对车辆进行技术鉴定,鉴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需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鉴定结论出来后,交警会在二日内将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后有三天的时间决定是否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如果需要重新鉴定,交警会安排重新鉴定,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
    如果不需要重新鉴定,鉴定结论就生效确定,在确定之后的五日内,交警就会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 事故后车被扣押,主要是要给汽车做鉴定,提车有两种方式,一是:双方要是协商一致,达成和解,走简易程序,签订和解协议后就可以立即放车。二是走正常程序,交警会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书出来后,第三天,就可以放车了,这三天是留给受伤人员提出财产保全的时间,如果对方提出财产保全了,那就交一定的保证金,也可以提车,要是对方没提出财产保全的话,直接就可以把车提走了。
  • 法律规定驾驶应当在收到交通处罚单的15天内缴纳罚款,逾期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处罚的,将吊销驾驶人驾驶证。nn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nn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nn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nn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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