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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退休和普通退休一样吗?减分是多少?

综合法律 2019-11-26 16: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工伤职工根据受伤部位及受伤程度不同可以享受一定期限的停工留薪期,具体规定各地不一致请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即应全额支付,不区分住院还是在家休养。
    2、护理问题,工伤职工不能自理的,应由公司安排人护理,;公司不安排人护理的按照当地护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护理费,当地护工最低工资标准不清的,按照“同工同酬”原则支付。你单位的情况可以认为单位安排他妻子作为护理人员,给他妻子支付全额工资即可,无须另行支付护理费。
  • 职工因病退休(职)鉴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以其以上,实行建立个人帐户制度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的职工;
    (2)鉴定时必须是在医疗期满或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
    一、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二、交费年限(含视同交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
    三、因病或外因致残,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符合以上三条的人员,可办理病退,否则,不能按因病办理退休。
    目前为止更具体些: 企业职工申请病退鉴定,应符合以下条件:
    养老保险缴费原则上满15周年,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
    一般类疾病住院出院后满1年;
    恶性肿瘤、尿毒症、肢体瘫等难以康复的严重性疾病住院出院后医疗期满;
    精神类疾病住院出院后年满5年,且有5年系统治疗诊断记录。
    职工在申请病退鉴定报名时须提交《病退鉴定申请表》、《病退鉴定须知》、本人签字的申请书、正规住院病历和住院医疗费报销凭证以及市、县两级医保中心医疗保险费支付单。
    需要注意的是,如个人存根丢失,可提供医保中心存根复印件并加盖医保中心印鉴,未参加医保的单位可提供单位财务医疗费报销凭证。
  • 病退后拿多少退休金?职工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男职工满50周岁、女职工满45周岁的,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病
    退。
    在核定其基本养老金时,按正常退休年龄,即男60周岁(特殊工种55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每提前1年(满12个月为1年)基本养
    老金减发2%(不含个人帐户养老金)。
    其领取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为: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补贴)×(1-提前退休年限×2%)+个人
    帐户养老金。病退人员达到正常退休年龄后,基本养老金不再重复计算。
    但是,办理病退后的工资虽然和正常退休一样每年正常调涨,但是,在办理退休工资时,每提前一年退休扣减退休金2%。
  • 工资支付是指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使劳动者应得的工资转变成实际所有工资的过程。  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是劳动者实际支配和处分工资的前提。为此国际劳动组织在1949年第95号《保护工资公约》原85号同名建议书中,对工资的支付保障作了规定。
    我国涉及工资的支付保障规定主要有《劳动法》、劳部发[1994]489号《关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关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amp;#39;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amp;#39;据此,劳动者在工作中损坏物品,如果是因其本人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从其工资中扣除赔偿额,但每月扣除的数额以不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为限,以保证该扣除不影响劳动者本人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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