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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本地人,然后我在工厂里付了五份保险和一笔基金。我立即辞去了工作。我能从住房公积金里取钱吗?

保险纠纷 2019-12-02 01: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辞职后公积金一般不可以取出
    一般的辞职后公积金是不可以取出的。公积金帐户暂时会被封存起来,但是帐户里的钱始终是你的。以后重新就业可以用原来的帐户继续缴纳的。如果一直没有就业,
    公积金处于停交状态,
    不可以用来贷款。并且个人公积金不可以个人缴纳,
    只可以自行缴纳"三险"
    ,公积金必须有工作单位代为办理。
    2.特殊情况辞职后公积金可以取出的特殊情况
    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当地户籍职工调离当地时。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其中
    (2)、
    (3)、
    (4)、
    (5)情形,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以销户形式全额提取,所提取的金额为职工私人所有。
  • 按现行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予的财产;
    5、其他财产。
    刚出台的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一条对现行婚姻法十七条中的“其他财产”的进行了解释,包括
    1、一方个人财产的投资收益;
    2;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住房公积金已经明确被规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住房公积金因其特有的属性,尤其是其不以现金形式存在,而且规定了提取时的限制,使住房公积金的分割在实践的操作上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 劳务派遣工应当由派遣单位缴纳五险一金。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和《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务派遣工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应当由派遣单位缴纳,劳动者个人承担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有派遣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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