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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告诉我如何补偿无故解雇。我已经工作三年了,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纠纷 2019-12-12 14: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非因《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原因,单方面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是非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予以赔偿。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您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
  • 无故辞退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 1、员工被单位无故辞退,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那么员工可要求单位多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  
    2、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1、被老板无缘无故辞退,可以收集证据,然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一,你的同事给你作证,证明你和酒店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第二,拿到带有你名字、盖有公司公章的文件。
    第三,你曾经在公司做的工作内容。
    第四,你掌握的公司的相关信息。
    第五,要求法院调取公司的工资发放记录。
    第六,找公司领导理论,并录音。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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