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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妇女如何在户口所在地申请宅基地?

离婚 2019-12-06 23: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协议离婚,是指双方经协商,到民政局去办理离婚的方式。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必须携带结婚证、户籍证明、身份证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亲自到双方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要双方签字后,经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后,就有效的。
    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首选需要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办理准迁证需要的证件:
      落户申请;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
      4,离婚证原件、复印件。
      派出所审查材料没问题后,带着材料去公安局办理,办理完成后带着准迁证、户口页、身份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迁移证。
      之后带着准迁证、迁移证、落户申请、身份证落户即可。
  •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有如下规定:
    第八条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第十条 建房农户人口计算:
    (一)建房人口计算以本户农村常住户口为准。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可增加一人计算建房人口;
    (二)现役军人(不含军官)、在校大中专学生、服刑人员可计算建房人口。
    城镇居民的配偶是农村户口,又没有享受房改政策的,经其所在单位核实并出具证明,可在其配偶申请建房时计入建房人口;
    (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未依法接受处理的,不计算建房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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