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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二手房不到两年,是按契税发票时间还是房产证时间计算?

房产纠纷 2019-12-03 10: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营业税年限这样界定:
      ① 房改房:以公有住房买卖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产权证等注明的时间,按“孰先”的原则。
      ② 商品房:以契税完税证、产权证等注明的时间,按“孰先”的原则。
      ③ 继承、遗嘱、离婚、直系亲属赠与、遗失补办等方式取得的住房以原购房时间连续计算。
      ④ 拆迁偿还、非直系亲属赠与取得的住房,以本次领证时间计算。
      如果您希望尽快房子满2年年限,建议您拿房后早日去交契税,办房产证。
  • 您好,二手房交易产生的税费一般有契税、增值税和个税。
    1、契税:如果买方是首套90平米以内契税1%,90平米以上契税
    1.5%,如果买房是二套则契税为3%
    2、增值税:房屋满两年免征增值税,不满两年征收
    5.6%的增值税,如果房屋满两年但是是非普通住宅则 会征收差额
    5.6%的增值税。
    3、个税:房屋是满五年且唯一则免征个税,否则会有差额20%的个税,但是如果房屋是已购公房或者央 产房,则个税按照1%征收,另外成本价公房和央产房还会有1560房本面积1%的土地出让金。
    另外,如果房屋的性质是经济适用房,会有综合地价款,如果是2008年4月11日之前则按照10%征收,如果是2008年4月11日之后按照差额的70%征收;房屋性质是二类经济适用房(按经济适用房管理),那么会有3%土地出让金。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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