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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妻子和我要离婚了。我们有两个孩子。儿子11岁,女儿13岁。如何判断这一点?男人是男人,女人是女人。或者我能争取抚养两个孩子的权利吗?

离婚 2019-12-08 23: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就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以及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划分问题进行约定,如果能够达成合意可以签订离婚协议,如果不能则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
  •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因为重婚而导致离婚的,则夫妻双方能够通过协商的方式,可以进行协议离婚,即通过达成离婚协议的方式来完成离婚,在离婚协议中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进行确定。通常如果有两个孩子的话,一般是由夫妻双方一人一个来进行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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