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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离异,男生贴近一年不回家了无论小孩子不给生活费用,我该怎么做?

离婚 2019-11-29 19:4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明确的是,同居属于不受婚姻法律保
    护、不适用与夫妻权利义务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对此,司法解释一第六规定:“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的原则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此条规定仅是确立了抚养权归属的一个基本原则:即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为原则,综合未成年子女的年龄、与父母的感情、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等各方面的因素加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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