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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网上申请了贷款。在1200多天里,我得到了1800元。中间,由于app,他没有及时偿还贷款。他也没给我打电话。付款逾期后的第二天,他联系了我。我通过转账支付了1800元。他向我索要114元的滞纳金。我没有给他。现在账单还没有售出,逾期费用也在上涨。我现在该怎么办?我在网上申请了贷款。在1200多天里,我得到了1800元。中间,由于app,他没有及时偿还贷款。他也没给我打电话。付款逾期后的第二天,他联系了我。我通过转账支付了1800元。他向我索要114元的滞纳金

房产纠纷 2019-12-04 13: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上述规定及有关司法解释,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的计算应把握以下几点:  第
    一、没有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明确拒绝履行,诉讼时效从拒绝时起算;二是消极不履行(如债权人给债务人写信要求履行义务,债务人不回信也不履行),在债权人主张权利且给其必要的准备时间(又叫宽限期)届满后债务人仍未履行的,视为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诉讼时效应从宽限期届满时开始计算。  第
    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要再次重新开始计算,且中断次数法律上并无限制,可以多次中断。也就是说,在开始计算时效的2年中,只要权利人又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又同意履行义务,则这2年的诉讼时效就以再次主张权利或再次同意履行义务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但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应以有证明力的方式进行,如书证请求,有证人在场等,权利人对此负有举证责任,要防止空口无凭而难以查证的现象,否则诉讼时效不能中断。  第
    三、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综上所述,对许某出据给你的借条,你如有证据证明你主张过权利,则以主张之日起计算2年诉讼时效;如无证据证明,则适用20年时效期间,在借款之日起的20年内可随时直接起诉。但如果你在第一次主张权利后,又超过2年才起诉或者再次向对方提出要求的,则超过诉讼时效,有可能丧失胜诉机会。

  • 1、若不还款,是会产生罚息的。罚息是按照复息计算,也就是说逾期时间越长,借款人需要支付的罚息会越高,对于还款能力本就比较弱的人来说,再产生罚息会增加其还款压力。
    2、经信用社多次催促还款后,信用社工作人员够可以将借款人起诉至法庭,让法院判决将借款人的资产进行拍卖后用于偿还资金。无论是抵押贷款还是信用贷款,这一点都可以执行。
    3、个人信用会受到影响。时间越长、金额越高,影响就会越大。如此一来,借款人日后再贷款就有很大的难度了。贷款机构很可能因为借款人信用不好儿不给予房贷。
  • 二手房按揭贷款需要准备的资料:
    1、借款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或职业证明;
    3、借款人家庭户口登记簿;
    4、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5、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
    6、所购二手房的房产权利证明;
    7、与售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售房人提供的划款账号;
    8、若抵押物须评估的,须由贷款人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9、所购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的书面授权文件;
    10、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 网上贷款如果不履行还款协议或者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就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贷款人未履行债务,借款人的债权受到侵害,借款人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贷款人偿还债务,法院判决贷款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债权人债务,债务人未履行法院的判决,债权人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查封债务人的不动产、银行存款及有价证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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