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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时,卖方不能偿还贷款,买方支付卖方首付款。卖家打白条受法律保护吗?如果法院在转移前查封了房子。首付款浪费了吗?

房产纠纷 2019-12-11 20:1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物权法》第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由于房子尚未办理过户手续,因此该房仍然属于甲所有。但是房屋所有权未转移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 购买二手房可以申请按揭贷款,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的身份证件,即具有合法的公民身份;
    2、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同意以自己所购买的房屋当作银行的抵押物;
    4、所购买的房屋产权应该明晰,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
    5、所购房屋不在拆迁公告范围内;
    6、需要在建行开户,并存入足够的首期款;
    7、申请贷款时没有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当然,除了上述提到的几点外,申请人还需具备银行规定的其他事项所要求的条件,否则同样也可能遭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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