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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会怎么处理酒后驾车?我男朋友昨晚酒后驾车被抓了。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9-12-15 08: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交警如何处理醉驾?  
    一、醉酒驾车判断标准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二、 交警如何处理醉驾 
    1、查醉驾由专业交警处理  查酒驾仍由交警主体执行。在执法中,交警、巡警等将保持多警种联动的形式。目前交管部门已对全体民警进行了办理刑事、行政案件流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交管部门从全市七千名交警中抽调熟练业务的专业人员,专门负责醉酒驾驶、飙车案件的查处办理工作。  
    2、执法现场有救护车验血  醉驾入刑后,要求民警的执法、取证环节必须更加严谨。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如果执法现场有救护车,必须现场抽血,如果现场没有救护车,要将嫌疑人送到医院进行抽血取证;对于醉酒状态严重不配合民警的,要进行约束后强制抽血取证。”  对于涉嫌醉酒驾车司机的血样,北京交管部门将通过专门的负责部门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进行检测,并出具鉴定结论;同时为确保案件办理流程的严谨合法,交管部门还将加强对醉酒驾驶、飙车等刑事案件的工作指导和案卷审核。  
    3、交警携录像设备上岗  对醉驾、“飙车”、涉牌违法加强处罚后,可能会导致暴力抗法、闯卡行为的增多。目前北京一线执勤交警均已经配发了带有录像功能、可以记录执法全过程的执法记录仪,在执法现场的警车上也装备了电视监控设备。  如果有涉嫌违法的车辆逃跑,交管部门将利用遍布全市的电视监控系统追踪,一旦发生闯卡、逃避执法等行为,交管部门可以第一时间组织警力进行拦截。此外,检查酒驾的岗点,也将全面升级,检查点装配阻车器、手铐等警用设备,大规模检查时将协调救护部门动用救护车进行现场抽验血液酒精含量。

  • 一、酒醉驾驶判断标准   
    1、饮酒驾车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2、醉酒驾车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二、重庆醉驾怎么处理   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 醉驾和酒驾有什么区别?
      
    (一)酒驾和醉驾酒精测试
      酒驾酒精测试: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mg/ml,但不足80mg/ml的。
      醉驾酒精测试:达到或超过80mg/ml的。
      
    (二)酒驾和醉驾新规定
      醉驾:
      
    1、醉驾一律吊销驾照,5年禁驾。
      
    2、醉驾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10年禁驾并依法追究刑责;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驾:
      
    1、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并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2、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
      
    3、酒驾营运机动车,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且5年禁驾。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酒驾和醉驾至人死亡量刑一样吗?  
    一、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  
    1、饮酒驾车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2、醉酒驾车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二、酒驾至人死亡量刑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3、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三、醉驾至人死亡量刑  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新修订的刑法于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危险驾驶”入罪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明显加大了对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2012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的醉驾案件进行调研,并酝酿出台相关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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