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企业用本人房地产在房产抵押贷款,最终沒有工作能力还款了,会如何?

房产纠纷 2019-12-03 21: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个人贷款对象及条件 一 贷款对象: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及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公民;
    2、交齐首期购房款(不低于购房总额的30%);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同意以所购房产作为借款抵押。

    二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合法的户口簿(不限本市)、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或合法居留证、护照,在本市购买银行指定发展商的商品房;
    2、在银行开立存款专户,存款余额不少于拟购住房款的30%;
    3、具有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和其他证明文件;
    4、同意以购房合同项下的房屋物业作抵押;
    5、愿意履行贷款合同的全部条款;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需出具及提供的资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认购书原件及复印件;
    3、首期房款的缴纳原件及复印件;
    4、月供款能力证明,包括:个人及家庭收入证明,存单(存折或其他有价证券)等。

  • 一、抵押是担保的一种形式,在房产抵押登记期间,是无法办理过户的,如果只是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并未过户,又能优先保证抵押权,这种签约行为未必会侵犯抵押权人的利益。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这种情况的合同效力和操作,实际上并不是一律认定无效的。
    二、相关法律条文
    1、优先保护抵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2、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七条规定: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
  •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人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企业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履行债务担保责任的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物是指由抵押人提供并经抵押权人订可的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房地产。
  •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反铲抵押女可以由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定。
    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公司抵押房产可以为公司本身、其他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担保。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伊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