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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时,房子属于那个男人。我们借钱支付首付款。他给了我8万元来还债。现在房子被退还了。我可以再向他要我们当时存款的钱吗?

离婚 2019-12-04 07: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我所说的,想要平分曾经共同偿还过的债务,是我们共同还的购买房子所欠下的债务,我们以前共同还了一部分,现在房子已经协议归男方了,我能否要回我们曾共同偿还房子债务的一半? 如你有充分的理由证明共同偿还了你丈夫婚前买房所欠下的债务,可以偿试向法院起诉,要求你丈夫归还为他清偿债务的一半,其理由是:
    1.房子是丈夫婚前的财产,其买房留下的债务也是其婚前的个人债务,婚后积赚起来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将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是夫妻存续期间为共同居住房子而为之,现离婚将房子归男方,共同偿还的债务不返还,完全违背原来归还债务时的意思表示;
    2.离婚协议对房子归属和债务处理的约定明火显失公平;
    3.离婚协议对共同为丈夫偿还婚前个人债务的处理没有明确约定。当然,我所说的这三点理由只是法律理论上的理解,具体的实践,情况很复杂。你如有意起诉,应请个婚姻案件的资深律师帮助。
    2.协议中说家里的财物,电视机和空调归男方,其他财物归女方,但是我去搬的时候,他却只让我搬我剩余的嫁妆(电视机和空调也是我的嫁妆),其他的东西不许我动。 嫁妆是婚前个人财产,你可以重大误解为由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记在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默认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则房屋属于双方共同共有。按照中国的国情,父母给子女买房,一般不会与子女签订书面房屋赠与合同。
    我们一般认为:父母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就是单独赠与给子女,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房产,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及未来媳/婿共同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双方的共同房产。
  • 你好,建议先挽回,无法挽回则双方尽量协商去民政局登记离婚,若无法协商,一方则可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夫妻关系,并分割共同财产、共同债权、共同债务,对于子女抚养问题,法院会综合考虑双发的经济状况,收入水平,房产状况,受教育程度,与子女相处的时间长短等等因素综合判决,若子女已满十岁,则应该听取子女的意见。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院往往不会判决离婚,但过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法院通常就会判决离婚了。
    对方不同意并不阻碍一方起诉离婚的权利。
  • 夫妻双方在离婚的过程中,通常来说,对于双方的共同存款,可以依法进行平均分配,对于共同债务,则可以依法由夫妻双方进行共同承担。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以及共同债务不能够协商确定的,可以依法请求法院通通过诉讼的方式作出裁判来确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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