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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三个目前已经成立了一家公司。我发现大股东不是理想的合伙人。我应该投资10股,占20%,但目前我想再投资一次。我想撤回我的股票。我如何操作?

债权债务 2019-12-08 10: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合伙做生意,一般是要按照合伙协议履行责任和义务。
    1、合伙协议具有合伙人之间的最高约束力,任何不遵守合伙协议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2、如果按照合伙协议,解散的条件没有发生;有合伙人提出退伙和解散,合伙人之间应该按照退伙协议约定履行了退伙手续,而留下的合伙人又不打算另找别人入伙的情况下,其他合伙人有权决定是否解散。
    3、合伙财产归合伙企业及全体合伙出资人所有,退伙和解散,都要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算。
  • 申请成立物业公司办理资质
      
    (一)提交材料
      
    1、企业资质申请
      
    2、营业执照;
      
    3、企业章程;
      
    4、验资证明(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5、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6、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的任职文件,企业经济、技术、财务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资格证件;
      
    7、企业固定办公场所证明
      
    (二)申报程序
      提交有关材料—县房产主管部门初审—报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准发证。
  • 公司股权发生转让的流程如下:

    1、协商。这一步骤在于发现交易对象,就交易的标的、价款等基本内容达成初步的意向;

    2、以书面的形式来征搜索得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这是严格的法律要求,会直接影响股权转让行为的法律效力;

    3、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其实这个步骤和第2步可以一起解决,例如通过召开股东会的方式进行表决,并作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但因为这两个步骤具有不同的法律意义,所以需要单独列出;

    4、签订股权转让的协议;

    5、公司对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其中包括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公司的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及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中相应的变更记载;

    6、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公司变更登记。
  • 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股东无论是向其他股东还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都是不需要股东会作出决议的。
    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采用“书面通知,征求意见”的方式,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即可,不需要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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