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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的陪产假工资是按正常日工资支付的吗?

劳动纠纷 2019-12-05 17: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职工陪产假期间享受了工资,没有生育津贴。
    陪产假,又称陪护假、护理假,不是劳动法规规定的待遇,是由计划生育法规规定的女职工合法生育给予其夫的照顾其妻的权利。
    陪产假期间是原工资照发还是享受生育津贴,各地规定不一,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即使享有生育津贴的,不再享受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低于原工资的部分省市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补足差额);由用人单位方法工资的,不能享受生育津贴。
  • 我国《劳动法》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和福利待遇。公司扣发产假期间的效益工资、差旅补贴、午餐补贴,属于你应享有的福利待遇。
    依据有关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她们享有的福利待遇,公司扣发于法无据。同时,公司克扣女职工产假期间部分报酬,可以要求加发被扣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符合法律规定。
    女职工产假期间扣发效益工资,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关于保障妇女权益的禁止性规定。
  •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社会保险机构发给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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