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谁对我左转和对面车辆右转的绿色十字路口的事故负责?

交通事故 2019-12-06 11: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十字路口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
    1、没有信号灯,没有交警指挥,相向行驶,左转弯的A车与直行的B车发生事故,谁全责?
    A车负全责。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遇相对方向来车,左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
    2、没有信号灯,没有交警指挥,相向行驶,右转弯A车与左转弯B车发生事故,谁全责?
    A车负全责。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先行。
    3、绿灯亮时,左转弯A车与直行B车发生事故,谁全责?
    A车负全责。绿灯亮时,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先行。
    4、红灯亮时,右转弯A车与直行的B车发生事故,谁全责。
    A车负全责。红灯亮时,右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车先行。
    5、A车正在左转弯, B车超越时与之发生事故,谁全责?
    A车负全责。超越前方正在左转弯车。
    6、A车在人行横道掉头, 与直行B车发生事故,谁全责。
    A车负全责。在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
    7、交警正在指挥B车通行,A车与之发生事故,谁全责?
    A车负全责。未按照交通警察指挥通行。
  • 交通事故受伤的,应当由侵权人负担。目前,有4类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不可报销的理由之一:政策中规定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医保不予报销是有合理性的,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一般都由侵权人予以赔偿,如果医保再支付这部分费用,受害人将会得到双重补偿,也降低了医保基金的支付和减少骗保的风险。
  • 作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配套法规,2004年公安部颁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比例。目前,可以了解到的其它唯一一个法律法规依据是1993年5月1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1993年6月10日北京市公安局发布的《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若干规定》,其中的第六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负全部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100%;负主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60%至80%;负同等责任者,各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50%;负次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20%至40%;三方以上的交通事故责任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参照上述原则确定。
    不过,《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若干规定》早在1999年就失效了。  所以,可以肯定的说,目前对于责任具体的比例划分,已经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了。但在司法实践中,大家约定俗成、反复使用,就形成了一种惯例。
    我们今天还是可以感受到该惯例的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说,确定责任比例,实际上成了法官一种酌情确定的情形,从55%至90%,都是有可能的。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大部分的判决还是以70%和30%确定主次责任的承担比例。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安顺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