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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150万元。我该怎么办

建筑工程 2019-12-09 07: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甲方拖欠工程款几年不付的,债权人应该及时向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以免超过诉讼时效,对债权人产生不利的影响。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对于甲方拖欠的工程款的,诉讼时效为工程承包合同所约定的,或以其它方式所约定的应该付款之日起二年,如果债权人不能证明在这二年中存在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情形,且甲方在诉讼中也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将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
  • 拖欠工程款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
    的一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一般的合同纠纷案件,应当根据《民诉法》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的规定处理,即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为管辖地。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合同履行地应为施工行为地。 因此,对于拖欠工程款纠纷,原告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或者施工行为地(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建议您走法律维权的道路。 只证据收集充分,还是有希望胜诉的。只要法院判您胜诉,如果对方还是不肯给钱的话,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样他名下的所有财产就会被执行用来还您和工友的工资,直到还干净为止。 因为没有劳动合同,收集证据的过程可能会很繁琐,建议您委托一个比较有经验的律师来代理。可以为您提供比较清晰的方向。考虑到律师费问题的话可以采用欠款金额抽成的方式给付,通俗点说就是,直到律师帮您讨回全部债款之后,才用欠款的一部分来抵律师费 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希望对您有用: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时,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主张或案件事实,常见的有三类证据:
    1、劳动者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
    (1)具备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
    (2)具备用人单位公章的给农民工的欠条;
    (3)具备包工头或工长签名的欠条;
    (4)单位工资单、工资表、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最好有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5)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的单据或记录等(最好有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6)工作证、服务证、工作胸卡、工作服、工作标记等证明身份的证据材料;
    (7)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最好有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8)印有劳动者名字的考勤记录、考勤本(最好有单位公章或用人单位领导签字);
    (9)和用人单位领导关于工作情况的视听资料(录音、录像等)。
    2、来源于其他主体的证据:
    (1)证人证言:工友、用人单位的其他工作人员、劳动见证人等的证明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证言;
    (2)工作期间给第三方提供服务后,第三方所出具的工作情况证明;
    (3)职业中介机构印有双方名字的收费单据
    3、来源于有关社会机构的证据:
    (1)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医疗诊断证明;
    (2)向劳动保障部门寄出的举报材料等邮局回执。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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