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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家小孩子,他父亲癌证过世,户籍上在亲妹妹家,可是当时答应的小孩子要交给父亲这里,亲妹妹如今二婚了,父亲这里要把户籍迁回了行吗,是迁往大伯下边

离婚 2019-12-11 06: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再婚登记带身份证户口本,后另外带离婚证或判决书,后者一般用不到有时需要证明未婚。
    1、户口本中未婚再婚应当有记录。
    2、户口本中有“婚姻状况”一栏,依法应当据实填写。
    具体的填写要求为: 根据本人的情况,已结婚的填“有配偶”,结婚后配偶死亡的填“丧偶”,结婚后离婚的填“离婚”,离婚后再婚的填“有配偶”,未婚的不填
  • 同居关系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无需办理离婚,打算分开就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一份解除同居关系的协议是最好的办法,协议中要把财产如何分割、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怎么计算、如何支付等问题都约定明确。至此,你们的同居关系也就解除了。
    对于孩子的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 按现行的户籍管理规定,离婚后凭离婚证或判决书将户口迁回原籍所在地派出所,向原户籍地派出所递交户口迁移申请书,同时递交身份证、离婚证或判决书、户口本、户籍证明等证件,开出户口迁移准迁证。然后到现户籍地派出所迁出户口,再回到原户籍地派出所落户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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