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要离婚,男方不同意,只好诉讼离婚,现在受理地点产生问题。 我们双方祖籍江苏,但是由于他从学校毕业后直接前往深圳工作,户口迁往深圳,当初我们领取结婚证的时候,他到深圳开了户籍证明后才领到结婚证。现在要离婚,那么受理的地点就出现了问题。虽然结婚证是在家乡领取的,但是由于他的户口在深圳,家乡法院不受理。那么考虑到我们都在上海工作,他更是在上海工作了4、5年,考虑在上海起诉离婚,但是由上海哪个区接受此案,又发生了分歧。法院要求我开具男方在某个区居住满1年的居住证明。由于认识他之前他的居住情况我不是很清楚,而他也不会告诉我。那么我只能开到我们认识那段时间他的居住地的居住证明。可是他又不承认在那里有居住满1年。所以在上海的法院也无法受理此案。 现在我想问的是:如果我到深圳起诉离婚,是否可以办理?他的深圳户口也只是挂靠在深圳的某个派出所,如今他又在上海工作,那么深圳的法院能否办理? 另外我想咨询下,我人在上海工作,离婚也需要时间,我不可能一直呆在深圳等法院判决,所以如果我委托律师协助,那么深圳对于我这种情况的收费标准是如何的? 谢谢!

离婚 2018-08-23 09: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分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
    1、工资、奖金。包括基本工资、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以及一定范围的实物。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以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 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半年后第二次起诉离婚,即使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但法院一般会判离。注意收集并保存好分居三年的证据,可作为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
  • 您好,离婚仅有以下两种方式可供选择:
    一、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财产,一般一人一半这样来分割,有过错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无过错一方还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包括精神损失的赔偿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