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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以城镇户口为对象的。 结婚后,我想把女性户口迁到我家。 我是农村户口。 在当地派出所,妇女需要发放无房间证明书。 我的对象是她的老家有房间。 如何很好地转移了女性户口。 谢谢你

离婚 2019-12-07 15: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三、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四、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小产权房不得在非本户籍之间非农户口形式之间转让,前日国家刚刚出台相关意见要对全国小产权房进行试点整改,目前普遍的是小产权房不得确权手续办理,不得向非农户口的城镇户籍人士出售。 小产权房无法在房管局备案,不能取得房产证,否则怎么叫小产权呢。
    小产权房说白了,就是没产权的房子。所以不存在你说的“过户”问题。只能在购房协议上改名字。就是把卖方的名字,改成你家的名字。小产权房的交易国家还没有出台具体的管理政策,所以一旦有了纠纷,不受法律的保护。
  • 结婚后,要将女方户口迁往男方,没有什么费用,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1)递交申请: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有效证件,以“夫妻投靠”为由,向男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递交户口迁移申请,开出《户口迁移准迁证》;   
    (2)迁出户口:带上有效证件和准迁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迁出户口;   
    (3)落上户口:带上有效证件和户口迁移手续,在规定的期限内在男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落户。   如果是一个派出所管辖,直接办理户口迁移就可以了。
  • 一般情况下,收养人的户口是否为城镇户口并不会影响到收养,但是根据被收养人的不同情况,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1、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还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
      
    2、收养的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还需提供社会福利机构同意收养的证明;
      
    3、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主管部门查找不到其亲生父母的证明;
      
    4、收养残疾儿童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残疾状况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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