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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刑事辩护律师,昨天早上下午把右手无名指挤断了一节,何时做伤残鉴定

刑事辩护 2019-12-09 04: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现在开始做伤残鉴定,之前并不知道人身损害造成伤残,则从伤残鉴定成立开始计算,时效为一年;
    伤做残鉴定没有时间期限,多年后都可以做,
    但是最好不要超过人身损害赔偿的1年时效,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
    超过的诉讼时效,你就无法获得赔偿.
    三年前的侵害,现在是无法获得赔偿的。
    除非能够认定当初造成时伤害,当事人不知,
    之后就医之后才知道,从知道之后开始算起。
  • 一般的伤残鉴定程序如下:

    1.损伤程度鉴定
      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2.伤残程度鉴定
      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
      
    3.因果关系鉴定
      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
      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死亡或残疾之间的关系。
      
    5.保险理赔鉴定
      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6.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
      所提供X光片、CT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
      
    7.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
      损伤后休息时间长短的合理性判断。
      
    8.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医疗依赖程度鉴定
      损伤致残后对护理及医疗的依赖情况判断。
      
    9.致伤物推断或损伤机理分析
      从损伤形态推测致伤物或分析损伤形成机理。
      
    10.保险调查
  • 你好,应当出院后找派出所申请做伤情鉴定及伤残等级鉴定。 误工费一般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赔偿。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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