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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致人死亡,逃离现场,第二天才自首,如何证明酒后驾驶

刑事辩护 2018-08-23 10: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明确禁止酒后驾驶机动车,酒后驾驶者本身行为就存在过错。   《侵权责任法》规定,侵权者对损害发生有过错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驾驶者在明知国家严禁酒后驾车的情况下,仍在酒后违规驾驶机动车上路,对损害后果的发生有明显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
      一起喝酒的其他人对醉酒者没有尽到合理的劝诫义务和必要的照顾义务,对损害后果存在一定过失。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起喝酒是没有任何过错的。但是通常情况下,人饮酒超过一定的限度会造成辨认和控制能力减弱,有可能造成伤害,这是普通人应该掌握的基本常识。
      一起饮酒后,相互之间就因此产生了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成年人应当预见到过量饮酒的危害,对于其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就要承担责任。对于酒后的人,其他人应当劝阻其不得驾车,如果没有尽到合理的劝诫义务和必要的照顾义务,对损害后果存在一定过失。
      因此没有尽到合理的劝诫义务和必要的照顾义务,未加劝阻放任他人酒后驾车从而发生事故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了。
  •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另外,对无证驾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对未取得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对机动车驾驶人处警告或者200元罚款。 受害人有经济损失的,你还要予以赔偿。
  • 酒后驾驶如何处罚?


    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1.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


    2.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


    3.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3--6个月,拘留15天以下;


    4.酒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拘留15天以下;


    5.一年内有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二、《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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