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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委托担保合同和委托担保合同有什么区别?还是一样吗?谢谢你

债权债务 2019-12-18 22: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签了保证合同怎么办?

    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担保法》第三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四十条规定,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按照担保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应由保证人负举证责任,即保证人要举证证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事实,没有足够证据予以证明,且债权人否认的,则不予支持,切要防止债务人与保证人串通损害债权人利益。

    在主合同债务人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骗取保证人保证时,保证合同无效,债务人应当承担因缔约过失而负的赔偿责任。

  • 《合同法》:
    第二十一章 委托合同
    第三百九十六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三百九十七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三百九十八条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
    第三百九十九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 酒驾后需要担保人,主要是为了让违法行为人,能得到相应的处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担保法》第5条第1款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物权法》第172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上述规定表明,担保合同具有从属性,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如果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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