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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地上负伤,那时候沒有家人在,包工头送至医院门诊称作自身负伤,如今自身医院门诊纪录改不了工伤事故了,随后医院门诊提议转上一级医院医治,转后施工工地不掏钱医治了该怎么办

医疗纠纷 2019-12-12 11: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工伤医疗中,超出标准的费用按所在省市规定,分别情形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和医疗机构承担。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那么,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费用由谁支付,从各地规定看,区别不同情形,由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医疗机构、工伤职工分别承担。
  •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 即和工地协商赔偿事宜,不给答复。立即起诉包工头 工地 和发包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只要
    一、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要点:
    1、工作时间
    2、工作地点
    3、工作原因 工作时头部受伤仍属工伤 。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事情受到事故伤害的; 要点:
    1、工作时间前后
    2、工作场所内
    3、工作前的预备性或工作后的收尾性工作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要点:
    1、工作时间患职业病的;
    2、工作场所
    3、因工作受到意外伤害
    四、患职业病的
    五、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职工出差受伤属于工伤 以上五种情况都是工伤,职工工地受伤是工伤的一种。单位在30内职工在一年内要向劳动部门提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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