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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问了一个什么也没做就签了劳动合同的人。他在室内施工时不小心伤了左手腕。他去医院评估他的残疾。结果是7-8年级。所有医疗费用都由我支付。他最终应该得到多少补偿?谢谢你

损害赔偿 2019-12-09 12: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有的地方出台的医疗纠纷调解程序中或某些医院内部规章中的确规定了医疗纠纷调解解决时的赔偿限额。
    如果超出了限额,那么,只有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经鉴定构成事故的,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赔偿。
    当然,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医疗侵权之诉,由法院委托医疗损害鉴定。
  • 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申请评残,评残结果出来后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包括医疗费、停职留薪工资、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具体费用需要计算。
  • 你好,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药费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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