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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孩子和另外两个孩子去了别人家玩。有人的钱不见了,说是我的孩子偷的,但我的孩子说他没有拿走。我相信她。现在,到处都有人说我的孩子偷了钱。我能起诉她并恢复我孩子的清白和名誉吗?

离婚 2019-12-17 17: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小孩偷东西的解答:例如,  
    十一、二岁的小孩入室偷盗,不构成犯罪,应当进行批评教育。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钱被偷的不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 名誉权,是指公民或者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在生活中,每个公民都有名誉权,享有对自己人格的社会评价不受他人干涉的权利。当我们的名誉权受到非法侵犯时,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提起名誉权诉讼应该提交哪些资料呢?  誉权纠纷案件立案应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二、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同时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主要负责人证明书。  
    三、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公民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四、证明被告侵权事实存在的材料,如被告侮辱或诽谤原告的语言、文章、大小字报或公开信件等;证明侵权事实造成的损害后果,如单位处分等。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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